申请韩国外观专利和国内审查制作有什么不同?
中国和韩国在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制度和许可条件上存在很大的差异。比如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形式审查制,而韩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或不审查(也称部分审查)制。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依赖于产品,但韩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模式更加灵活。除了保护产品设计,还可以保护字体设计和产品设计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韩国还有其他一些特色的设计体系。韩国保密设计专利申请制度的外观专利特色体系
由于外观设计易于模仿,普及性强,如果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尚未完成工业实施的准备工作之前就将外观设计发表或公之于众,专利权人自身的利益很可能会因他人的模仿和盗用而受到影响。为此,韩国制定了申请外观设计时,申请人可以要求对其设计保密,保密期限自授权之日起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保护法》第43条),这是一项保密设计制度。机密设计请求只能由申请人提出。
韩国外观专利特征系统申请日期系统的重新确定
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一经提出,就不允许改变申请日和视图的保护范围。但在韩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中,外观设计注册后,允许申请人提交变更保护范围的请求,将建议修改日改为申请日,从而简化了初步审查程序。相对于我国对超范围修改申请文件的严格规定,韩国重新确定申请日的制度更加灵活机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
韩国外观专利特色系统的多元设计体系
在外观设计的非审查注册申请中,韩国允许一项外观设计为同一产品申请100项以下的外观设计。多个设计中的每一个设计都是独立的专利,需要分别转让和失效。
韩国外观专利特色体系的优先审查制度
虽然具有韩国特色的非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双轨并行制度已经考虑到不同申请人对审查期限的要求,但为了更好地服务申请人,韩国设计法还包括了优先审查制度。申请人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后,审查员应当在10日内作出是否给予优先审查的决定,并在45日内要求开始审查。因此,从申请人提出优先审查的要求,到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最短只需要两个月。
韩国外观专利特色系统的相关设计体系
设计所有人或设计申请人可获得与其授权设计或正在申请的设计(以下简称“基础设计”)相似的设计(以下简称“关联设计”)的授权,关联设计应在基础设计申请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与已授权的相关设计或者正在申请中的相关设计相似的设计不能被授权;如果基本设计具有独占许可,则不可能关联基于基本设计应用的设计应用。
所以只要满足一年的时间要求,你就可以随时在基础设计的基础上灵活申请多种类似的设计,不会出现因为之前的设计而无法申请其他类似设计的尴尬情况。
本文链接:https://www.zkjds.com/post/2060.html ,转载需注明文章链接来源:https://www.zkjds.com/
- 喜欢(11)
- 不喜欢(1)